存包柜使用说明

发布时间:2014-08-26 16:08:22

电子存包柜是图书馆为了方便读者而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。广大读者有义务配合我馆确保每位读者能够安全有序、公平合理、舒适便利地使用电子存包柜。为保证这一理念的实现,特制定本管理规则:
        1. 读者存放物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,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、易爆及其它违禁、污垢、危险物品,否则将追究存包者的责任。
        2. 图书馆电子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临时使用,仅用于读者存放当日个人少量不适宜带入阅览室内的物品。

3.为确保个人物品安全,请勿将个人证件、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存包柜中。如有物品遗失,责任自负,本馆不负责寻找追回或赔偿丢失物品。
        4.图书馆电子存包柜使用时间与开馆时间同步,不允许有人长时间占用存包柜,存包者离馆时务必取走存包柜内的个人物品,以便于其他读者相继使用。

5.为防止个别读者长期占用存包柜,图书馆每天闭馆后将统一打开柜门,次日需要使用存包柜的同学可以将其中物品置于旁边安置箱内,但图书馆无保管义务。即只存当日物品,隔日无效。
        6.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,因敲击、刻画、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损失。

7.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图书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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