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“通借通还”服务规则修订

发布时间:2024-03-13 10:45:03


图书馆自2023年5月起开通图书通借通还服务,为两校区的读者利用馆藏文献资源带来了便利。根据读者通借通还情况与馆内业务实际,图书馆对“通借通还”服务规则做出一定的调整,调整后的规则如下:

一、 服务对象

持有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“一卡通”且具有图书馆借阅权限的在校师生。

二、 服务地点

委托借阅申请:访问“图书馆主页-我的图书馆”,24小时提供服务

图书异地借还:南望山校区与未来城校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

三、 “通借”图书范围

南望山校区和未来城校区图书馆中书刊状态为“可借”的纸质图书。

四、 通借通还方式

1. 直接借还:本校区读者凭“一卡通”可直接到另一校区馆借、还书。读者在另一校区馆借阅的图书可直接带回本校区,前往本校区馆服务台办理人工还书,并说明为另一校区馆的图书。

2. 委托借阅:读者委托本校区馆借阅另一校区馆的图书,阅览后直接在本校区馆自助借还设备上还书。

五、 图书委托借阅规则

1. 委托申请:读者在网上提交委托申请。委托人每次最多委托借阅3册图书; 当图书状态为“待取书”时,读者应在截止日期(7)内到本校区馆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。

2. 委托条件:委托借阅图书必须是读者本校区馆无馆藏或馆藏图书已全部借出,且待借图书在另一校区馆书刊状态为“可借”。

3. 受理要求:读者若有逾期图书未还、超期罚款未交等情况存在,就不能进行委托借阅,请处理后再委托。

4. 受理周期:图书馆于每周统一处理前一周(上周上周日)的委托申请,一并进行找书,于周运送至另一校区。

5. 状态查询:读者在进行委托借阅申请时,需填写邮箱与手机号。委托书籍运达本校区所在馆后,读者会收到邮件提醒,包括图书的取书地、到书日期以及失效日期等。读者亦可通过“我的图书馆”查询委托图书状态,图书状态包括:申请中、已划到、运送途中、待取书。委托状态为“申请中”时,读者可选择取消委托。委托图书状态为“待取书”时,读者可前往本校区馆服务台办理人工借书。

6. 违约责任:委托成功,逾期不借达3次者,将暂停委托借阅权限180天。因委托借阅服务所需人力物力较大,请读者根据需要申请委托借阅。

六、 图书委托借阅流程

第一步:登录图书馆主页“我的图书馆”。

第二步:检索图书并提交委托借阅申请:

点击“书目检索”查到欲借图书,读者可点击“委托”图标,选择“取书地”,点选取书地右侧的“委托”按钮。提交请求时会要求读者填写邮箱和手机号,填写完成后点击“确定”。若此书符合委托条件,系统给出委托成功的提示,委托操作完成。

第三步:读者在进行委托借阅申请后,可通过“我的图书馆”查询委托图书状态。在委托状态为“申请中”时,读者可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,在“我的请求”中取消委托。

第四步:图书运到读者所在校区的图书馆,馆员完成接收后,委托图书的状态更新为“待取书”,读者同时会收到邮件提醒,可到所在馆服务台取书并办理外借手续。

第五步:所借图书可直接于所在馆自助借还设备归还。

七、 联系方式

南望山校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借还书处,电话:027-67883386

未来城校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借还书处,电话:027-65525594



图书委托借阅流程图